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2019/11/17 22:43:09 查看1428次 来源:杨小珍律师

  答案是不一定,那支持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到底该支付多长时间,诉讼时效是怎样的,该支付多少呢?杨小珍律师结合实践经验与各位分享:

  一、要求双倍工资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说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能够要求的双倍工资只有十一个月。

  二、诉讼时效:

  劳动者可以自该权利受到一年的侵害后,在其后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提起维权申请。如一名员工在企业工作了2年零1个月,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此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就已过时效,法律上不支持了。

  三、数额如何计算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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