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状告儿媳孙子 法院调解维系家庭和睦

2019/11/18 10:23:24 查看1239次 来源:成敦毅团队律师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高龄老人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曾某艺、刘某清系夫妻,均有90多岁高龄,被告胡某华,曾某杰系两原告的儿媳、孙子。两原告的儿子曾某平于2019年2月21日突发疾病不幸离世,生前留下两套住宅。因两原告认为其子去世后,两被告未尽赡养义务,遂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被继承人曾某平的遗产。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且两原告年事已高,矛盾冲突较大,在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近亲属进行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两原告向法官诉说其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了孙子曾某杰,但在曾某平去世后,曾某杰及其母亲胡某华并没有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双方互存芥蒂,家庭矛盾越来越深。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遂与两被告以及两原告的其他子女沟通,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在办案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念及亲情,充分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该案达成一致意见,案涉两套房屋由两被告继承,两被告一次性补偿两原告人民币43万元。

  本案原、被告因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矛盾、伤及亲情,该院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情况下,耐心调解、揉情于理,传递司法温暖,最终圆满化解矛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亲情。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高龄老人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曾某艺、刘某清系夫妻,均有90多岁高龄,被告胡某华,曾某杰系两原告的儿媳、孙子。两原告的儿子曾某平于2019年2月21日突发疾病不幸离世,生前留下两套住宅。因两原告认为其子去世后,两被告未尽赡养义务,遂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被继承人曾某平的遗产。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且两原告年事已高,矛盾冲突较大,在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近亲属进行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两原告向法官诉说其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了孙子曾某杰,但在曾某平去世后,曾某杰及其母亲胡某华并没有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双方互存芥蒂,家庭矛盾越来越深。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遂与两被告以及两原告的其他子女沟通,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在办案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念及亲情,充分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该案达成一致意见,案涉两套房屋由两被告继承,两被告一次性补偿两原告人民币43万元。

  本案原、被告因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矛盾、伤及亲情,该院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情况下,耐心调解、揉情于理,传递司法温暖,最终圆满化解矛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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