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具体都有哪些?

2019/11/19 14:41:00 查看1222次 来源:沙云翠律师

  企业需要资金运转,那么当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进行相互借贷引起的矛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间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二)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的。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返回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当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二、公司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三、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如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关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无法私下和解可以找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完善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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