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移动运营商谎称以积分兑换手机骗取差价的,构成诈骗罪

2019/11/20 10:08:53 查看1141次 来源:刘紫悦律师

  案例要旨

  行为人冒充手机厂商或移动运营商的客服中心,谎称积分可以兑换手机等产品,以此骗取差价的,构成诈骗罪。

  党某等人冒充客服中心以积分兑换补差价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6月初,党某及党某某、赵某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设点诈骗,其中,党某为老板负责进货和发货,赵某为股东负责核实员工工资和发货量,钟某负责日常管理。该团伙随后招聘多名成员作为手机售后人员和电话销售人员。

  党某利用电脑软件获取大量电话号码,由成员按照专门“话术”,冒充三星或者电信、移动的客服中心,谎称客户的手机积分可以兑换正版手机,只要给付499元或599元、699元人民币就可获得三星正版手机和话费充值卡,如果客户同意购买,就将假冒手机及无法充值的充值卡快递给客户,骗取财物。另有成员作为售后人员,负责接听客户来电。2014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破获本案,截止案发,该窝点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256万余元人民币。

  2014年9月23日,党某以某电子科技公司名义与龙某、邓某共同投资,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设立又一诈骗窝点,招聘多名销售人员,通过上述方式诈骗财物。2014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破获本案,截止案发,该窝点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3.5万元人民币。

  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80元,系假冒手机。

  法院判决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律师评论

  典型意义

  多年来移动运营商都有积分兑换政策,所以犯罪分子冒充手机厂商或移动运营商的客服中心,谎称积分可以兑换正版手机,该诈骗手段具有相当的欺骗性。本案的诈骗金额足以说明这一诈骗手法的成功概率。

  提醒手机用户,记得通过回拔正规渠道的电话核实来电信息,包括报案电话、客服电话、办公电话,不要听信对方来电或对方指示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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