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

2019/11/22 15:31:13 查看2492次 来源:申思律师

  刑事案件当中,判决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依据就是证据,在证据为王的当下,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察院公诉人审查证据,法院法官依据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判决,都离不开最关键性的证据。而刑法中,为避免被告人受到不应有的量刑,规定了一项疑罪从无原则,该原则的使用大大降低了刑事案件中如有疑罪,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而言,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是著名的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中,最关键的是仔细审核证据,根据证据认定被告人是否够罪、罪重罪轻等综合认定。因此律师提醒广大刑事案件家属及其被告人,找关系、托朋友,不如找个靠谱、用心的律师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争取最低的量刑!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每个阶段的作用都是不一样的,分别是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公安阶段是侦查取证,检察院阶段是审核、起诉,法院阶段是根据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核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给予合适的量刑,每个阶段律师的工作和作用都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说到最后法院阶段聘请律师介入就可以了,因为前期基础走的不好,后期判决结果也不会十分理想的。因此,家属发生刑事案件,家属应当是在黄金的37天之内尽快聘请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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