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窗偷财物被拘留,会如何判刑?

2019/11/25 19:16:50 查看1192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小区地下车库发生砸车盗窃案。车主报案说,车内的两条香烟、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财物被盗。民警调查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的踪迹。经常在各大网吧出现。民警接到相关线索后,将嫌疑人邱某抓获。据嫌疑人交代,把随身携带的钱花光了,为了凑车费,他准备在作案后逃往老家。他在公共停车场一连砸了好几辆车的玻璃,但没有拿到值钱的财物。之后在地下停车场偷了两条香烟,有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2000元等物品。此后,这些财物被他变卖后用于上网挥霍了.目前,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张涛律师评析】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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