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赔偿吗?

2019/11/26 11:39:57 查看1591次 来源:王丽侠团队律师

  走在大街上,一抬头你可以发现很多无痛人流广告,有需求就会有供给,现在许多热恋中的男女,还没登记结婚两人就同居,结果不小心怀上了孩子,属于未婚先孕。堕胎人群中绝大多数是未婚先孕的,有些未婚先孕者自行堕胎后会要求男方负责,要求赔偿。这种想法通常情况下是错误的,得不到法律支持。

  按规定,我国法律保护私生子女利益,即未经合法登记婚姻生的小孩。因此,如果女方未婚先孕生下小孩后,男方将要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这点跟婚生子女享受的利益是一致的。

  然而,女方未婚先孕自行堕胎,关于能否获得赔偿的问题,通常是许多女士想咨询的问题,许多律师在从业过程中,也经常会接到一些年轻女士的咨询,问男女谈恋爱中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后女方打胎,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类似事件在生活中非常普遍,看看律师从法律上给出一个什么样的答案。恋爱中的男女情不自禁的发生性行为带来了爱情结晶,如何让男方承担责任?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无法让这个负心汉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此时也许众多女士心中不服,因为堕胎带来许多责任和花费上的问题,诸如:女方失去贞操、打胎对身体的伤害及医疗花费、以及名誉受损等,难道这样还不能让男方赔偿吗?诚然这些都可算作损害后果。但是法律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除了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还要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看是否有违法行为:恋爱不犯法、恋人间性行为哪怕是已婚一方与第三者通奸在我国大陆地区也不违法(虽然可能会违反校纪、党纪和道德规范),这都是常识。再看因果关系:女方怀孕了,虽然是男女双方的行为而致,但打胎不是必然的选择,女方也可以选择把孩子生下来让男人承担做父亲的抚养责任,这并不违法法律。

  最后,其实女方发现自己未婚先孕后,不管是否要生养这个孩子,建议最好是直接找男方决定。而且,即使需要堕胎处理,作为男方也有相当的决定权,否则的话女方一意孤行自行堕胎的,如果男方不愿意,将难以获得补偿。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