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人,真拿ta没办法了吗?

2019/12/02 11:10:00 查看1253次 来源:梁泽颖律师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在债务关系紧张就是因为欠债不还的现象太多了;无论原来是亲戚、是朋友、是同事,欠钱不还的都是“大爷”。这就是说债权人自己讨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债务人打定主意赖账的时候;我国法律对于欠债不还的人已经有了相关惩罚措施。

  1、执行名下“唯一”房产

  一直以来“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不可强制执行”的规定让很多债务人认为自己有了赖账的机会,其实这就是对条例的不完全解读。唯一住房不可执行其实是有条件的,不是说只要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就可以保得住,大多数情况下,唯一住房其实都是可以被执行的。比如说,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比如其配偶、比如其成年子女等)名下若有其它可以满足生活必需标准的房屋时,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就可供执行;在执行依据生效以后,从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从而导致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唯一住房的,该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或者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房面积超过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的,该唯一住房也可以被执行。

  2、查封冻结网上账户

  由于现在线上支付的便捷性,很多人的存款财产等已经不在银行卡里了,很多人以为执行名下财产就是指银行卡账户而忽略了网上账户。现在,支付宝、微信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3、划扣工资或养老金

  可能很多的以为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几天的事情,有可执行的财产就执行,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也无计可施,实际上不是这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由债务归还的速度来决定的。当债务人名下的确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时,还可以执行其工资、养老金等;法院可以要求被执行人的单位将其工资进行划扣用于还债,仅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给该被执行人就可以了。

  除了以上三种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外,欠债不还还将受到一些其他的惩戒,比如说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不允许乘坐飞机、高铁,不允许出国旅游,子女不得就读私立高校,不得购买奢侈品等。可见,欠钱不还最终影响的不仅仅是债务人本人,甚至其家人都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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