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2019/12/06 16:02:16 查看1112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的话,您是可以进行一个相关诉讼的,因为我们国家司法解释对这一块是有一个规定的,就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承担了比较多的抚养的义务,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时候,您可以进行起诉的,一般的是抚养费纠纷就可以了。

  问:男方有权要退回彩礼吗?我们已经生了孩子,而且彩礼已经用来买婚房了,房子有男方的份吗?

  答:是这样的一个问题。男方如果说您这边孩子都已经生了的话,就已经在一块共同生活了的话,男方是没有权利要回彩礼的,因为要回彩礼大家都知道只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双方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那种,或者是您已经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还有一种就是说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也是适当需要返还。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彩礼是没有办法返还的,但是您那个房子的首付是完全用彩礼买的吗?还是说双方的钱买的?全是彩礼付的首付是不是?是这样的,如果彩礼是婚前给您的话,我们其实看您怎么来打法了,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彩礼如果是说女方的婚前财产的话,这个部分其实您这房子如果在婚后买的,我没看到您那房子是什么时间买的,如果是婚后买的,其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对于出资这一部分的话,您可以适当主张说彩礼,因为是之前就是给我的对吧?可能说我自己自行出资比较多,你这个只是说在诉讼的时候您可以这样主张,但是看法庭是否来支持您。

  问:您好,假如说男方离婚后他继续还房贷,还完房贷再过户给女方,这个可以公证吗?

  答:是这样子的,您在离婚协议当中怎么约定的?如果您离婚协议当中约定了房屋归您所有,由男方来还房贷,然后男方负有过户的义务,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然后如果这个房贷还完了,男方不过户,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去起诉就可以了,这个不是说必须要公证的,因为只要你们这个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了,而且这个前提这个房屋是你们自己的,你们俩之间的财产的,你们俩这随便约定都是可以的。

  问:婚前婆婆的私房我们一直住,并且婚后我们进行装修了,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适不适用这种情况的?

  答:您如果说是装修了的话,您是说要回装修的钱吗?还是怎么着?像您装修的钱的话是这样的,离婚诉讼当中只可以分割的是您和您丈夫之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如果说家里的财产有混同的话,比如说大家一起混同过财产有收入什么的,您可以试着去打一个分家析产,但是如果仅仅是装修的话,您这笔钱未必能要回来。

  另外一点在离婚当中要求赔偿的情形,我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规定,婚姻法第46条的一个规定,对于赔偿是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的,这些原因造成离婚的,才进行一个赔偿。

  问:怀双胞胎七个月协议离婚,过一个月早产了,生了两个孩子,他爸现在不管这两个孩子了,孩子怎么办?

  答:怀双胞胎七个月协议离婚,过一个月早产了生了两个孩子,您协议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进行约定了吗?如果是抚养权和抚养费没有进行约定的话,你可以另行起诉抚养费纠纷,您可以要求对方去支付抚养费。

  一般的话婚内生的孩子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会默认为是两个人的婚生子女,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咱们93年的一个规定里边是有一个规定的,按照支付方的一个月的收入,这个收入就是一般虽然说法律规定是说全部的收入,但是得看您举证的情况,看对方除了工资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收入,一般就是按照收入的20~30%来支付,然后还要结合这个孩子的花销以及当地的人均生活水平等等。

  对的,然后还有一个情况,如果是两个孩子的话,他支付的数额不超过一个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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