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同意分期还款,法院能否判决分期还款?

2019/12/20 16:34:16 查看1305次 来源:杨鹏淋律师

  一、发生债务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原则上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

  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债权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债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审判之后

  一般而言,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应该尽量主动履行;如果一次性付款暂时有困难的,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以缓解还款压力。

  实务中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后,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履行,如果不主动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并可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债权人不同意分期还款,法院能否判决分期还款?

  这个基本不行。法院判决是依据当事人的诉请,结合法律法规作出判决。若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分期还款的约定,债务到期,作为债务人则应当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当然,债务人确实也可能没有办法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分期清偿更具现实可能性。但这个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事情,法官及法院作为裁判者,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职权而横加干预或改变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分的义务。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分期还款,法院可以通过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若没有,只能依法裁判,否则法官就涉嫌违法裁判,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是没有钱归还的话,那么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的。如果债务人主动履行,并且与债权人协商在一定的时间内归还时,若这一协议债权人同意的话,那么债务人是需要长时间进行归还的,这也是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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