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需要请律师说说自己的观点

2019/12/23 12:11:59 查看1376次 来源:张伟光律师

  对于是否需要请律师,就民事和刑事说说自己的观点。

  在民事案件中,我认为不需要律师的案子是很小一部分。

  什么类型的案子不需要律师呢?举个例子吧:一个因为家暴领着孩子出走的农村妇女,长期在城里打工,然后想跟还在农村的丈夫离婚,她唯一的条件就是离婚,和丈夫一起在农村盖的房子她一分钱补偿都不要,也不想要丈夫给小孩抚养费,摆脱那个没有责任感的家暴男是她唯一的愿望,这样的案子法律关系简单至极,真的没必要请律师,律师代书个诉状就够了。

  什么类型的案子需要律师呢?再举一个同样还是离婚案例子:一个结婚时还是中校的军人和一个服役县的女性二婚,后来中校转业并自主择业到了服役县所在的省的省会。这个案子涉及到部队分配的住房,男方自己购置的住房,男方婚后买的车,男方退役时拿得的各种钱等等。男方一审之前来咨询过,我很详细的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他没有请律师。后来一审的结果对他很不利,他又来找我想要我代理上诉,又来找我的时候他跟我说开庭的时候他经常听不明白法官的提问是什么意思。我说找我也晚了,因为你一审的时候已经自己确认了一些事实上对你不利的事实。没有打过官司的人就像在走一条没有走过的路,咨询得来的答案就像得到张地图,有的人也许拿着地图就能走好路,但是多数人是不知道路上具体会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遇到的时候怎么处理。

  稍微复杂一点的民事案件中准备、甄别证据,根据证据、诉讼时效等问题理清诉讼思路,相信我,不是一个没有打过官司的人能做好的。开庭的时候,法官提问的意图,对方举证、辩论中所说的话的意图,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储备、没有足够的经验也是非常难以应对的。

  在刑事案件中,也确实有些案件证据确实充分,有没有律师对判决没什么影响,但是我还是认为多数刑事案件是需要律师的。

  现在很多人知道刑事诉讼判决生效以前,要是犯罪嫌疑人在押,家属无法探视。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刑事案件的卷宗该案的被告人是无权查看的,刑事诉讼开庭不是一定要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到场的。所以会造成被判的人不知道自己的刑期是为什么,家属更是连被判的人的判决已经生效了都不知道。

  律师有权查看卷宗并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向被告人核实证据,虽然律师是否能把卷宗内容给被告人看还有争议,但向被告人核实一些和自首、立功、主从犯等有关的情节是必然可以而且非常重要的。然后刑诉法也规定开庭是必须通知被告人的律师的。关于情节的核实我可以举个例子,一个团伙抢劫案,起诉意见书指控被告人P参与了3起,P的辩护人在会见P的时候,P一直强调其中有一起自己没去。后来辩护人又仔细研读卷宗,发现同案人有人说P去了,有人说P没去,就把这个疑问向公诉人进行说明。后来公诉人把这个问题列入“退侦提纲”,退侦后P参与的案件变成了2起。3起抢劫就是“多次”,属于情节严重,起刑点10年。而2起就不算多次,P最后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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