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2017/01/19 15:07:51 查看916次 来源:王兵律师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亲自书写的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材料除证人证言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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