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2020/01/10 11:45:43 查看1316次 来源:赵晓雪律师

  临近年关,又有很多人咨询“酒驾”的问题。对此,赵律师写了一首打油诗:

  “新年到,新年到,社交少不了;酒桌注点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把自己牢房送。”

  “酒驾”是老百姓都知道的一个词语,但入刑了,它的学名就叫【危险驾驶罪】。刑法条文对“危险驾驶罪”的表述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喝了酒驾驶车辆的都是“酒驾”,都是违法行为,大家都不可以做哦!不过,在“酒驾”中还是有“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严重醉酒驾车”的区别的。

  “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是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警察叔叔可以对这类人员处以:吊销驾照、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是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严重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的驾驶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从重情节,可处六个月的拘役。

  特别提示:“危险驾驶罪”是故意型犯罪!任何用人单位都可以劳动者故意犯罪为由辞退劳动者,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因该罪名严重影响个人的生活,现实情况也确实存在某些案例,被告人情有可原。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现不再采用“一刀切”的定罪处罚方式。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例如:隔夜酒的被告人在自家地库挪动车位。综合考虑的因素有: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行车速度、车辆行驶道路、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等。

  但是,法律的人性化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大家,不是为了让大家钻空子,严重的敬告大家:不要以身试法!所有的“酒驾”都是对自己以及他人生命的漠视!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再此,祝所有春运回家的朋友,平平安安,一路顺风!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