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受伤原因报销医疗费,判刑

2020/01/16 15:52:11 查看1326次 来源:王庆杰律师

  医保制度的建立,增加了人们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了人们因生病就医带来的经济负担,从而有效避免了一些困难群众因病返贫、致贫。医疗保险是国家促进小康社会发展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

  而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有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是不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比如:发生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存在第三者责任的;本人因违法犯罪、酗酒、自伤、自残等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特殊治疗。而生活中有些人却诚信缺失,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医疗保险金,因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近日,网络媒体《红星新闻》发布了一则消息称,家住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一35岁女子杨某,2017年4月13日晚,与好友冯某在在乐山通江夏威夷KTV酒后嬉戏,杨某不幸摔倒,导致右脚踝骨折,进行住院治疗。当年5月份,杨女士故意向医保部门隐瞒了嬉戏受伤的事实,而谎称是自己不小心扭伤了脚踝,经过五通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从而报销11355元医疗费。

  事后,杨女士被人举报,2018年9月27日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于2019年2月13日主动将报销的11355元医疗费退回给五通桥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女士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退回保险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最终,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这个鲜活的案例,再次给人们敲响警钟,要诚信做人,万不可放纵贪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向医疗保险机构骗取报销医疗费,且数额较大的,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相应就会构成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在一般人的观念中,认为个人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出了事故,随便编个理由落入保险范围,把医疗费报销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的,一个不小心就会身陷囹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