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属于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吗?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02/05 14:19:26 查看1129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患有某些特定的疾病是不宜结婚的,这是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者禁止其结婚或者其暂时不宜结婚,比如有艾滋病、梅毒、淋病、严重遗传性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有两类情况是禁止结婚的,一是患有其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禁止结婚。

  随着现代医学上的进步,许多不宜结婚的疾病慢慢被治愈,与此同行又会有新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产生,因此在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原则性的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属于无效婚姻中常见的一种纠纷。

  一、乙肝属于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吗?

  乙肝不属于医学上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双方是可以结婚的。

  二、婚前隐瞒乙肝病情,属于无效婚姻吗?

  婚前隐瞒乙肝病情不属于无效婚姻,一方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隐瞒病情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对于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属于禁止或者暂时不适宜结婚的疾病: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以上就是对乙肝是否是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的解答,一方携带乙肝病毒不属于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也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

  信金国律师长期工作在婚姻家事诉讼的第一线,也办理了很多起相关的婚姻案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与认可,所以您如果有相关问题,也可以寻求信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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