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伪证获刑一年

2017/01/19 15:08:44 查看558次 来源:许永胜律师

2012年7月,忠县马灌镇原副镇长涉嫌受贿10.4万元受审。开庭时,竟有人出来作伪证称他没受贿。而且,这个"证人"当着行贿者的面,还说自己说的是真的。

2011年3月,忠县马灌镇副镇长谭某涉嫌受贿被传唤到案。谭某交代,他收受了一苗圃商王某(化名)10万元的"好处费"。经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谭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收受王某共计10.4万元。王某向检方证实,2008年,他在马灌镇承包了1万亩速丰林工程,2009年12月,速丰林一期工程完成,谭某把他叫到了办公室。"我的要求不高,给30万就行。"谭某开口索贿。想着自己有求于谭某,王某承诺分3次兑现。12月底,王某将装有10万元的纸口袋,送到了谭某办公室。去年8月8日,谭某给王某打电话说,他要到忠县县城办点事情,王某马上赶到并给谭某开了个房间。王某证实说,次日,他又接到谭的电话,谭称其在自家楼下。于是,他立即下楼,将谭迎进了家门。谭某称要去办事,身上没钱了,向他借4000元,过两天就还。王某当即给了4000元。然而,直到案发,谭某也未还这笔钱。

2012年7月21日,谭某受贿案在忠县法院开庭。

"我当天和王某一同到了谭的办公室发民工工资,在王某与谭见面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在场,没看到他给谭送钱……"庭审开始,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谭某当庭翻供,还称自己被王某诬陷,他的代理律师,还请来了陈某(化名)为他证明。检察官说,陈某是忠县人,只有初中文化,是一个小老板。出庭作证时,自称是王某的合伙人,还拿出承诺书和对账单等。

"我们也申请了王某出庭对质。"杨晓莉称,当王某来到庭上后,全盘否定了陈某的说法。然而,陈某却坚持称,自己说的都是事实,王陈二人还当场对质。

王某、陈某的话,孰真孰假,法官一时也无法裁决。

检察官称,接下来的法庭讯问中,她发现了陈某话里有漏洞。陈某说,当天他跟王某一起,王某离开谭某办公室后,去了哪里却回答不上来。而据王某所言,他继续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给工人发工资。陈某说当天王某拿了个小手包,事实上,王某拿的是大纸口袋。

休庭时,检方开了紧急会议,调取王某拍摄的一段监控录像,从头到尾,都没看到陈某的身影。原来,当天王某除给谭某送钱外,还在镇政府给民工结了工资,还专门让司机录了像。检察官还调取了陈某今年7月份的通话记录,发现在谭某案件审理前后,他与四川一电话有过三四十次联系。8月2日,陈某被传唤到检察院接受询问。刚开始,他支支吾吾,后来在检察官的开导下,他才说了真话。陈某供述,四川的那个电话号码,是谭某弟弟的。为了将来获得谭某的照顾,他答应谭某弟弟帮忙作伪证。

10月,陈某作伪证一案被检方提起公诉。开庭时,陈某当庭痛哭,不断称自己错了。结果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11月18日,陈某因犯伪证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律师点评:当证人当庭作伪证说假话时,检察官如何判明真相,揭穿对方骗人的把戏,的确非常考验检察官智慧,本案中一方说行了贿,证人说没有行贿,表面看分不清真假,但细心分析,既然两人同时出现在现场,那么前后发生的事情一定只有一种可能,陈某说不出两人分开后王某的去向,王某却说得很明白,有工人发工资的事实及众多工人做证,而且王某还有录像视频佐证,相比之下陈某的佐证材料就非常单薄,除了自己一口咬定外没有其它任何证据佐证。更为致命的是与对方弟弟短时间内几十个联系电话成了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俗话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细心总能找到蛛丝马迹。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