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房租在耕地上偷盖房,这个拆迁户胆子也忒大了!

2020/02/27 11:12:40 查看1354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为节省房租在耕地上偷盖房,这个拆迁户胆子也忒大了!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沈塘村李某因为拆迁后不想到镇上租房,竟自己动手在空地上建了一处砖房想要拿来住,这个房子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而且建在了耕地上,现执法人员对李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将房屋推倒。

  大家要明白,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违建,这样的房子理应被拆除。因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第七十七条中进一步明确处理方法: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做出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属于犯罪,要移送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明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就算要在自己耕地建房,也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还要先由国土部门申报农用地转用,受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并不是你觉得可以就能动手开干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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