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业主可否减免房屋租金?

2020/03/02 13:18:41 查看1635次 来源:张玥律师

  租金的减免,一直被餐饮人关注。在以万达为代表的商业公司宣布免租之后,呼吁全行业减免租金的声音一直不断。

  各地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如上海规定,已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因为餐饮业租用国有企业房产的比例并不高,此优惠政策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享受。不过依据门店所在位置和城市推出的政策不同,餐饮经营者可以和租赁方进行协商。

  在当前正在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可以要求房东免租,即:

  第一,政府统一要求停业的;

  第二,房东(主要是购物中心)部署停业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次的新型肺炎疫情,很多地方要求餐饮门店不可营业,或者不可进行堂食经营,餐饮经营者无力改变这些规定,即属于此范畴。

  而以下两种情形,餐饮企业可以与物业方协商,减免部分租金。

  第一,房东(主要是购物中心)统一调整,缩短营业时间的;

  第二,餐饮企业自行歇业或者减少营业时间的。

  尽管部分企业选择持续营业,但外出就餐的消费者数量大幅削减,收入降低已成既定事实。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做的调查显示,春节期间三成企业几乎零收入,一半企业的收入下滑超过80%,已经远远偏离订立合同时的环境。因此,企业可以与物业方协商,争取部分租金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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