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授赠予的房产离婚分割 易轶律师解答

2020/03/03 17:19:25 查看1244次 来源:易轶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分割往往是争议最大的内容,也是实践中律师、法官和当事人都需要慎重对待的事情。家理律师事务所根据房产的性质,购买的形式等相关因素,一共总结了三十多种离婚房产分割的方式,完整涵盖了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情形。今天,关于“婚后授赠予的房产离婚分割”,易轶律师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易轶律师介绍:哪些房产属于婚后授赠与的房产?

  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夫妻在结婚前都买不起属于自己的房子。即使是结婚几年后,买不起的也很多。此时,很多父母或祖父母为了子女、孙子女小家庭的稳定,往往会选择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送给小夫妻俩,赠与的方式也通常是直接过户。这类房产就属于婚后授赠与的房产。

  当然,有的父母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不能赠送整套房产给子女。那么此时,大部分父母会选择出首付或者全款为子女购房。这时购买的房产,也有父母赠与的性质在里面。

  易轶律师解答:婚后授赠予的房产离婚分割

  婚后授赠与的房产如何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分析。实践中,往往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授赠与后,房产过户到小夫妻双方的名下,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2,授赠与后,房产过户到小夫妻一方的名下,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同时赠与人出具了单独赠与登记一方的声明。那么,这个房子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

  3,父母赠与钱财为已婚子女购房的,如果父母出了房子的全部价款,房产证也只写了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此时,即使没有单独赠与协议,也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

  4,如果是父母赠与首付款为已婚子女购房,此时即使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因为大部分父母在出首付事未和子女进行约定,也没有赠与声明,往往在离婚时父母方会主张是借款,要求子女方返还。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如果您对“婚后授赠予的房产离婚分割”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疑虑,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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