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权纠纷的解决方案 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易轶解读

2020/03/04 16:44:17 查看970次 来源:易轶律师

  伴随着经济的增长,个人财富的积累越来越多,财富种类也出现了多样化的形态,其中,股权投资一直是比较常见的形式。与此相关,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也是越来越多当事人争论不休的焦点。那么,离婚股权纠纷通常都有哪些呢?法院在实际审判中是怎样处理的呢?易轶律师为大家进行深度解读。

  易轶律师介绍:离婚股权纠纷首先考虑股权取得时间与结婚时间

  通常,如离婚纠纷涉及公司股权分割问题,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首先需确认的是股权取得的时间,即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但不论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都还需要结合更多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来进一步判断到底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易轶律师提醒:离婚股权分割是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的分割

  而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主要有三类情形:

  (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或购买的股权;

  (2)婚后因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股权;

  (3)夫妻一方约定一方名下婚前取得的股权为共同共有。

  易轶律师补充:虽然已经确定哪些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中持股者往往是夫妻中的一方,此时,未持股的另一方提出分割会涉及到一个股东增加或者股权折现的问题。

  (1)如果配偶一方要求分割股权:此时,因未持股一方直接获得的是股权,因此公司账目是否体现公司的盈利状况对于股权的分割并无影响。只需与持股配偶一方协商一致,并在取得公司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成为公司股东即可。

  (2)要求分割股权折价款:在这种情形下,因公司的盈亏状况直接影响了股权折价款的计算。如果公司故意做空账目,无疑不利于配偶一方分得更多利益。此时,可能需要配偶一方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公司尚在盈利或有可评估的净资产,以此确定股权的价值。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如果您对“离婚股权纠纷的解决方案”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疑虑,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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