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啊,他们还只是一群孩子!

2017/01/19 15:09:19 查看2177次

继2011年11月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校车翻车之后,今天又一则新闻映入眼帘,标题为 《幼儿园园长火钳烫孩子,只因其心情不好》。

       事情的经过是2011年11月29日,陕西省旬阳县磨沟幼儿园园长、代课老师薛同霞,因小朋友不能完全背诵课文,便用火钳将孩子们的手、屁股等部位烫伤。该园一共有32名孩子,其中被烫伤的孩子达到10个。薛老师还警告学生回家后不准给家里人说,谁要是说了第二天继续烫。薛同霞称她当时心情不好,原本只是想恐吓不听话的小朋友,但突然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扒一扒类似的新闻还有很多,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案例比比皆是。我们知道,孩子的成长阶段,除了家庭教育之外,就是学校的教育。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新闻,让家长们害怕,送孩子去幼儿园,是否能够学到东西是其次的,能够身心健全出来就谢天谢地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们的薛老师如给孩子造成轻伤(包括轻伤)以上的伤害,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对其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法律仅是最低的道德底线,这最低的道德底线,我们的老师们都失守的,我们还能渴望什么呢?

    为什么出事的总是幼儿园,因为孩子们不知道反抗吗?我们可敬的老师们啊,你们看到一张张天真无邪的脸孔时,怎么下得了手?针对这样的案子,建议相关部门严惩凶手的同时,也应该反省一下,我们的监督是否太不到位了,为什么总是那么滞后,要待事情发生了才想到要去补救,是不是幼儿园准入门槛太低,是不是我们的幼师队伍需要洗洗牌。

    幼师,这个词应该让人联想到很甜美的职业,请不要让我们将其和畜生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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