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孩子打赏主播3万元的行为是否有效?

2020/03/20 12:20:28 查看1014次 来源:马俊哲律师

  14岁孩子打赏主播3万元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何为打赏?

  所谓打赏,就是用户感觉作品不错的时候给与的奖励。简单地说,就是您在网上发布的原创内容,包括文章、图片、视频、游戏等,如果用户觉得好,看着喜欢,就可以通过奖赏钱的形式来表达对您的赞赏。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完全用户自愿,相比广告等盈利模式不影响用户体验。目前新浪微博、起点中文网等是采用这种模式的先行者,据说微信也将支持打赏功能。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三类:

  第一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1.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上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三、打赏的法律性质

  笔者认为,打赏是属于无偿赠与的行为。通俗地说,打赏有白送的意思,就是看你顺眼白给你钱。

  四、自然人行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五、14岁孩子打赏主播3万元的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

  14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3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笔者认为,从日常经验判断,14岁孩子因网络游戏而打赏主播(即处分)3万元的财产,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并且该民事行为也没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第二款还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笔者认为,该民事行为是自始就无效的。

  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能否要求返还财产?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笔者认为,本事件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财产。

  综上所述,网络主播打赏游戏规则存在诸多漏洞。在设计打赏主播游戏规则的时候,理应有“不接纳未成年人打赏”的游戏规则。若没有做出限制,很难杜绝此类纠纷。为了打赏主播,未成年人还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此外,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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