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问答|员工签了离职协议后发现吃亏了,能反悔吗?

2020/03/21 15:55:47 查看1138次 来源:王文林律师

  【每日一问】

  李先生在深圳一家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5年,每月平均工资8000元。最近公司因业绩下滑而裁员,李先生也在裁员之列。公司提出给予李先生2万元补偿,李先生与公司签署了离职协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补偿款。后李先生经了解得知,公司裁员属于违法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李先生应得的赔偿金为10个月工资,共计8万元,大大超过了2万元。李先生十分后悔签了离职协议,向律师咨询离职协议签了之后能否反悔,能否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每日一答】

  如果公司在与李先生签署离职协议的过程中,公司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之一的,或者离职协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的,离职协议生效后,李先生不能反悔。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协议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需要李先生自行举证,对李先生而言,举证难度很大。如李先生无法举证证明,则离职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李先生不能再反悔,要求公司支付更多补偿。

  【文林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检索众多案例,员工签订离职协议后,发现公司给的补偿或赔偿比自己应得的少,感觉吃亏了,想反悔要求公司支付更多的补偿或赔偿的,大多数情况下会败诉。民事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离职协议是员工与公司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事宜达成的合意,是双方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处分和安排,只要离职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则协议是有效的。

  因此,员工在签离职协议的时候,要慎重考虑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是否合理、自己是否能接受,如不能接受,可与公司继续协商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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