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究竟有效吗?

2020/03/24 17:35:09 查看1228次 来源:史玉靖律师

  在婚姻过程中很多人都会面临一些争执和矛盾,有些在双方的争吵和矛盾爆发中发现确实不合适,选择离婚;有些则在双方开诚布公的沟通中选择再给对方一次机会,但是为了能够保障受害者的权利,很多人都倾向于让对方写保证书,保证对方不再出轨,不再殴打自己,不再赌博等等,如果再犯错,就净身出户,这是大部分人写保证书的内容,但是实践中保证书很难真正保证受害者的权利,即便最终依据保证书起诉离婚,法院也要依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保证书的内容来酌情判决,不是写了保证书就一定能按照保证书判决。

  比如出轨问题: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的可能性,起诉到法院要求和对方离婚并且履行保证书内容,那么最基础的一点就是对方的出轨怎么证明,捉奸在床的证据实践中并不好取得。另外很多人写的一般是对方出轨后给自己几十万,几百万,或者净身出户,但是对方是否实际具有这个履行能力,是不是情谊行为等等法院均需要审查,所以很多保证书实践中法院判决时只是一个参考。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保障自己在婚内的权益呢?

  案例:当事人于某是女方,和丈夫王某之间因为性格不合,双方缺乏沟通,自2015年至今一直在闹矛盾,双方育有一子,已经13岁了,期间离婚协议也写过,只是因为孩子的原因一直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后来在2018年年末,丈夫向妻子坦白了一个事实,在2016年丈夫因为婚姻不顺,出轨了一个公司同事,在一起半年后王某还是想要回归家庭,遂向女方提出分手,但是女方不愿意,而且逐渐先是以借钱为由让男方转钱,从几百到几千,后来上万,王某一旦不给,女方就威胁说要去男方家里闹,让男方亲戚朋友都知道此事,没办法做人,王某实在支撑不下去了,遂向于某坦白,于某和丈夫王某经过讨论,决定先一起把出轨的问题解决以后再说离婚的事情,于是一起先和男方及女方父母说清楚此事,以防女方闹事,然后去和女方摊牌,说明了整个情况。其后于某在和王某沟通中发现了双方的问题,觉得离婚后再婚的日子不一定比现在好过,于是决定写一个协议约束双方,维系双方的婚姻关系,遂来我所咨询,当时我所建议给当事人写的是婚内财产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上诉规定,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直接约定婚内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归其中一人所有,协议内容明确,妥当,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协议有效,可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具体内容建议咨询律师后确定。自协议约定生效并且办理完毕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后,双方协议内约定的财产即视为分割完毕,不需要等到离婚后再分割。

  实践中关于婚姻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其实非常多,我们衷心的希望大家婚姻美满,平安顺遂,但同时在发生问题的时候有不惧怕问题的勇气,无论是选择离婚,还是选择继续扶持前行,都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决心,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能让您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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