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思维模式

2020/03/25 11:13:01 查看1232次 来源:李廷律师

  情景再现:

  小学生课堂上,老师向学生娃儿们出了一道智力题。

  “树上原有10只鸟,‘啪!’一声枪响打死一只,请问树上还有几只鸟?” 这是个老掉牙的智力题了,老师们屡试不爽,她们带的每一届学生都被问到过这个问题。同学们纷纷举起小手,开始抢答。 “九只。” “不对,一只也没有啦。其它的都被吓飞了!” “对呀,都被枪声吓跑啦。” “就是。哪有鸟儿听到枪声不跑的?” “……” 老师:同学们,再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答案呢? 一些同学争着抢着表达自己的想法,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另一些同学则进入了思考状态,仿佛其他同学的答案也有一些道理,但感觉不太对。 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脑筋急转弯”,总是有很多不同的答案。那么,如果让一位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律师可能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呢?

  老师问:树上有10只鸟,猎人“啪”开了一枪,树上还剩下几只? 律师:

  那个地区打鸟触犯法律吗?

  猎人有办理狩猎许可证吗?

  猎人持枪合法吗?

  猎人的眼力、枪法怎么样?

  你确定仅打死一只鸟吗?

  有证据或目击证人证明只打死了一只吗?

  猎人用的枪什么型号?

  猎人距鸟多远?

  枪的射程有多远?

  开枪的时候是白天还是晚上?

  当时什么天气?什么季节?

  树是什么树?树龄多少?

  当时树叶浓密吗?

  枪的威力如何?

  枪的响声多大分贝?

  树上的十只鸟分别是什么鸟?是一个族群的吗?

  是否存在鸟族家庭成员相互救助的情况?

  这些鸟分别是什么性别?有没有是配偶的,一只被打死另一只可能殉情的情况?

  枪响之前这些鸟在树上是一个什么状态?都是活的吗?

  都是健康的吗?有没有心脏不好被枪声吓晕或吓死的?

  有没有钻进树洞的啄木鸟?

  能不能排除一枪打死两只或以上的可能性?

  鸟被打死以后是挂在树上还是掉在地上?

  这群鸟里面有没有聋子、傻子、残疾或不怕死的精神病鸟?

  有没有还未学会飞翔的幼鸟?

  有没有被关在树上笼子里的鸟?

  另外,您指枪响之后多长时间树上剩余几只鸟?枪响之后1分钟和枪响之后半小时可能是不同的,枪声过后可能很快会有另外一群鸟重新落在树上……

  老师:

我晕!这个问题,算我没问……

  以上是情节纯属虚构,或有夸大成分,仅供读者一乐。不过,一个律师思考问题时可能想到的细节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

  疫情期间免费法律咨询的情况依然不少,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既然出不了门那就多行善事,多帮帮那些被法律问题困扰的朋友们排忧解难吧!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时会有一个问题,一些咨询者可能耐心不够,随便抛出一个问题就想让律师立刻给出一个让其满意的答复。有些法律问题的确实可以直接答复,比如“民间借贷借款利率怎么约定才合法有效?”“签了劳动合同,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这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其实不必咨询律师直接“百度一下”也可以获得基本答案。但实践中我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大部分不是知道问题后就马上能给出答案的,譬如“律师,我想离婚,你说法院能判离吗?”“律师,对方签了合同不付款,你说我去打官司胜诉率有多高?什么?不能保证胜诉,我找你们律师干嘛!”一个同样的问题可能会因时间、地域、人物、数量、材质、国籍、年龄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而会有不同的答案,甚至这些问题到了不同法院遇到不同法官基于当地司法环境和法官自身阅历、专业知识、理论水平、认真程度等种种因素影响也可能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司法实务中仍有很多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即使是法学教授也存在不同的学说、流派、法系之争。写到这里,我想起春节期间读过的萨伯(Peter Suber)写到一本书《洞穴奇案》。该书作者从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着手,在富勒虚构的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判决书的基础上又模拟了另外九位大法官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的判决意见。这个案件主要讲的是: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在忍饥挨饿多日之后获知无法在短期内获救,继续等下去有全军覆没的可能性。为了活命以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五人约定抽签杀死并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于是,他们设计了复杂而精密的计算方法,让每个人都感觉这种方式非常公平合理。但作为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威特摩尔在抽签前又反悔了,他对可能面临的死亡感到恐惧。在他明确表示反悔的情况下,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为牺牲者。结果其他四人杀死了威特摩尔,分食了他的尸体,最终活到了救援人员到来。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法学家富勒和萨伯虚构了很多现实中可能发生的情形和客观影响因素,结合不同的法律理论和流派的法哲学思想,他们模拟出十四位最高法院法官的不同说理和不同判决结果。我们从“枪响之后,树上还剩几只鸟”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引出今天我所要表达的重点:并非答案不唯一,而是基于不同限定条件,不同考量因素会产生不同的答案。但在条件固定的情况下最接近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正如我们代理的案件,很多条件是已经发生或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些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发掘这些限定条件,让证据浮出水面,并最终找到这个无限接近正确的答案。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需要非常严谨、非常细致周到的职业,无论语言表达还是书面文件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办理的案件越多,阅读的专业书籍越多,我们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我们不再会轻易下结论了。当事人有时给出的只是一个问题,他们想要的只是律师给出的快速、让其满意的答案。但在没有搞清楚问题后所隐含的限定条件之前,我们不会轻易给出答案,因为只要隐藏的条件与预想的稍有不一致,答案便会随之变化,甚至是完全错误的。

  因此,作为律师,无论咨询者是否付费,只要向我决定帮助其解答法律问题的那一刻起,就应当认真对待,不能因着急而不加深究就给出草率的答复。我也希望我的当事人能够多些耐心,把要咨询的问题讲清楚,至少让我们搞清楚各项细节、充分分析后再给出最为准确的答案或恰当的解决途径。

  作者简介

  李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自2015年初进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拥有五年以上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李廷律师曾参与多个国内、国际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长期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刑事辩护、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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