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的六次机会

2020/04/08 06:42:34 查看1179次 来源:苏成生律师

  最近,集资诈骗泛滥,许多家庭经济因此而大伤元气,许多人事后大病一场算好的,甚至还有离婚了的。集资诈骗基本都是庞氏骗局,许多受害者的钱款实际上都是给了前期的购买者,集资人运行消耗加上挥霍,已经所剩无几。许多受害人欲哭无泪,几近绝望,难道真的是全都打水漂了吗?通过司法实践和分析相应的司法案例,发现还是有亡羊补牢的可能。当然,这需要积极争取,现在总结发现有六次机会可以利用,现供大家参考。

  第一次是及时与集资人进行沟通,要求对方立即还款。由于非法集资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犯罪嫌疑人在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的时候,还是有侥幸心理。此时,就要指出其非法性,告知其后果,要求趁其他当事人没有组织起来维权,单独给自己返还本金。一般的平台,还是会考虑法律后果的,尤其手里还有钱的时候,不愿意过早爆雷。但是,这个必须抓紧时间,一般平台没钱,或者集资人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时候,成功率就极低。

  第二次是起诉该非法集资行为的担保人,要求其兑现承诺。此时,平台一般爆雷了,无法承诺,平台都要求其他方法来缓期兑现,其实已经不可能兑现了。此时,就要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这个是最有利的办法,目前法院也是支持的。

  第三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出具谅解协议书。目前,可以通过为犯罪嫌疑人出具谅解书的方式,部分挽回一些经济损失。因为犯罪嫌疑人需要谅解书来减轻刑罚,所以,愿意主动补偿损失,这也是一次好机会。当然,这只是机会,看对方的罪行轻重、支付能力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斟酌明白之后,再出具。

  第四次是法院判刑时,返还相应的赃款。有的法院判决的时候,是让被告人全额返还,但实际上因为受害人众多,非法所得是无法返还到位的,只能是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所以,也要注意及时向司法机关备案登记,这样能够进一步保障自己的权利。

  第五次是法院根据回款情况进行再一次分配。有一些公司,是有经营业务的,比如某某宝,在回款后,逐渐返还给受害人。所以要关注这方面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

  第六次是自己起诉公司或者集资人。虽然说非法集资是刑事犯罪,强调刑事优于民事,但不等于刑事代替民事,还是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起诉。这对那种还有资产、还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是完全适用的。所以,千万不要忽视这个环节。

  当然,这种情况要先下手为强。最后,强调一下,远离非法集资,绝对不要相信那种高利回报行为,不赌为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