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介绍贿赂罪辩护律师|为他获得某工程项目,帮助其联系相应国家工作人员。这构成介绍贿赂罪吗?

2020/04/13 11:11:36 查看1057次 来源:吴敏律师

  介绍贿赂罪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知道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意向掌握一定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为其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牵线搭桥。

  结合所问: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请托人欲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而是应行贿人的请求为其联系国家工作人员,此种情况下,因行为人主观上缺乏介绍贿赂的故意,即使请托人事实上给予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介绍联系人也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也就是说:

  如果你不知道你的朋友欲通过行贿的手段获取工程项目,而你仅是应朋友之邀,帮忙介绍他与某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则因你主观上不具有为你朋友或某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牵线搭桥,撮合贿赂的故意,你的行为不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再或说:

  即使你知道你的朋友可能为获得工程项目而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向你介绍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则也因你不具有撮合犯罪的故意,你也不构成介绍贿赂罪。除非你明知朋友有行贿的故意,而国家工作人员也有受贿的故意,则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他们牵线搭桥、撮合,最后使二者的犯罪目的达成,你才能可能构成了介绍贿赂罪。

  当然,如果你明知你的朋友欲通过行贿获得工程,或他直接告诉你想通过行贿的方式获得工程,而你应他的要求,为他介绍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也明确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你朋友欲通过行贿的方式得到工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你已明知二者的犯罪故意,仍介绍二者认识欲达到他们的犯罪目的,则你的行为就属于为二者牵线搭桥,可能构成了介绍贿赂罪。

  还有一种情况:

  如果你的朋友害怕他送钱不方便,或害怕你介绍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收,而请你代他转交贿赂款,或你垫付贿赂款。或代为转达会给好处,则,在这种情况下,因你的行为已不是纯粹介绍认识,而是已参与其中,已不具有中间人的身份,而是一种帮助行为,则,如果行贿的数额较大,你可能构成了行贿罪的帮助犯,与你朋友一起构成了行贿罪。

  当然,如果你所介绍的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你的朋友会行贿或有行贿的可能,或在你转交时,让你代收或让先放你处,那么,这种情况下,你也不具有了中间人的身份,而是已具体的参与到受贿之中,则你的行为系为受贿一方代为接收财物。已经构成了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从而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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