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

2020/04/16 15:11:38 查看1147次 来源: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扶养协议。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形式,因此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法律推定,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根据我国法律,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继承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

  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遗嘱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且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3.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主要的两种继承方式,此外,我国《继承法》另外确立了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新的法律制度。

  遗嘱扶养协议主要针对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由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约定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同意将财产在遗赠人去世后转归抚养人所有。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那是否有必要立遗嘱?

  在欧美国家,立遗嘱是很普遍的事情,他们对自己财富的分配具有一定的意识。但在我国,因文化与传统的差异,中国人不愿意谈及死亡,遗嘱意识比较单薄。但随着改革开放与文化交流,立遗嘱在我国也逐渐滋生了土壤。

  1.财富的积累,需要通过遗嘱予以分配。

  中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资金需求也从最初的吃饱穿暖变成了住房与车辆等。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通过工作、投资、理财等积累了属于自己或家庭的财富。在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的情况下,人们需要提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2.遗嘱具有财产清单的意义。

  财产具有较强的隐私性,遗产有多少,遗产位于哪里,存折存在何处,又是否存在出借款项或隐名股权分配利益,最清楚的便是被继承人自己。倘若个人没有立下遗嘱就去世,那么在财产较多且杂乱的情况下,他人可能无法对被继承人的财产有着详尽的了解。而立下遗嘱,便可以对继承财产一目了然,因而,遗嘱有着财产清单的意义。

  3.遗嘱可以意向传承。

  立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且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立遗嘱的意义在于意向传承,例如现下常出现的“防儿媳”“防女婿”条款。法定继承是公平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立遗嘱反映了立遗嘱人的个人感情与偏好,个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法定继承人进行排除,也可以对继承份额按照自我意志进行分配,不受法定继承的约束。

  4.立遗嘱可以减少纠纷。

  俗话说“父慈子孝”,“孝”是中国伦理根基,但赡养老人的问题在中国也不乏乱象。立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结合儿女尽孝情况进行遗产分配,既能显示公平,也可以避免事后纷争,有助于亲友之间的团结。

  相对于法定继承而言,立遗嘱有着法定遗嘱不可替代的优势,立遗嘱人通过所立遗嘱体现自我意志,行使自有权利,更加的人性化,更加贴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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