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侠律师分享】房产证加名减名一文看懂!

2020/04/24 21:19:57 查看1039次 来源:孙侠律师

  孙侠律师,执业九年,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处理各种诉讼和非讼业务,从事律师职业前在一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务工作,现在也是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东华大学的工程与社会课程的讲师,每年为学生讲授相关法律知识,为祖国人才的培养做贡献。代理过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厂房转让合同纠纷、承揽加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征收补偿合同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清算等等业务,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秉持专业化的理念,边工作边学习新的知识,不断提高执业技能。律所团队近两百人,经常讨论案件,集思广益,达到最佳效果。

  [上海孙侠律师团队]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变更房屋登记产权人,俗称房产证更名,有几种不同的方法,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各种问题,而且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

  这些名字要分清

  1.购房合同

  写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注意购房合同上填写的购买人是谁,房产证就登记给谁。

  2.按揭贷款合同

  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3.房产证

  上面只有一个人名字,要求是一人一证;若共有,第一业主持有,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4.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房产其他共权人持有,同样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这个证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共有人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

  房产证改名有哪些方式?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也就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房屋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

  1.房屋析产登记

  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中。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2.关于房产证减名字

  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

  (1)父母子女之间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2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

  (2)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房产证加名分哪些情况?

  1.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不同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定份额(一般是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2.父母子女加名,选择赠与最合适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办理房产变更手续,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赠与。

  赠与流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3.兄弟姐妹加名,多数考虑买卖

  虽然非直系亲属间房产加名也可以考虑赠与过户方式,但是由于税费比较高,同时限购未取消之前也要考虑购房资格,所以采取买卖方式比较合适。

  买卖流程:双方或三方(中介)协商清楚后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在网上进行网签备案,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两证等资料。

  4.按揭中房产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之后,再拿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普及: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由于房屋存在抵押贷款,借款人将由一人变成两人。《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银行担心什么?

  一、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一般银行都会声明不能随意更改借款人;

  二、签合同时抵押人是一人,银行只对这一个人的征信等进行调查。如果产权人变成两个,银行就要对另一个人进行重新调查,如果此人的征信有污点,还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三、房贷合同涉及贷款利率等问题,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来银行只调查一个人的购房情况,现在加了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

  因此,在房产证上加名须经过银行批准,一般银行规定,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的。

  孙侠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八年,擅长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房屋纠纷、动迁拆迁安置纠纷、电子商务纠纷等案件,是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是东华大学的工程与社会课程的老师,每年为学生讲授相关法律知识,为祖国人才的培养做贡献。孙律师擅长处理各类诉讼、非讼业务,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在处理各类纷杂的法律事务中,善于把握案件焦点,梳理案件所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力求找寻案件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实践中通过细致、深入地搜集证据,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最终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孙律师诉讼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有亲和力,有很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律师费计费不完全按照涉案金额收费,因此收费相对较低,符合风险代理范畴的案件凡选择风险代理方式的,未达承诺退费。孙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勤奋认真的工作态度、谦虚谨慎的为人处世,赢得了很好的口碑。律师团队有各种专长的执业律师100多人,在处理各类纷杂的法律事务中,通过团队多名律师集体研讨、分析,把握案件焦点,力求找到最佳的代理思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应有的权益。

  代理的成功案件有: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公司相关纠纷——公司高管损害公司财产权益纠纷,缘何公司主张被告损害公司利益,法院却判决其败诉?》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公司股权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公司追究代持股东的股东出资义务,缘何法院判决代持股东不需要履行义务?》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代持股东面临法律风险,如何维权?》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联营企业合同纠纷,大股东肆意妄为,小股东利益受损,如何退出公司摆脱困境?》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经营纠纷,合同解除后,追究被告赔偿责任,被告上诉依然败北》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定做合同纠纷,服装加工,被告借故不付加工款,缘何原告一审败诉,二审胜诉?》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生效后,代理被告,成功申请再审,发回重审后成功调解,原告撤诉》附法院调解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缘何被告胜诉,原告一审、二审、高院申诉、检察院抗诉均败诉?》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停车合同纠纷,车辆在停车场内被封三年,找谁维权,缘何法院判决后,被告律师仍为被告喊冤?》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被告收取开发款却拖延交付产品,原来是根本没有履约能力,只有尽快诉讼才能最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知识产权类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商标侵权何认定?,最终维护了原告的权益》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究竟是谁违约?各说各有理,缘何原告最终获得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差额补偿?》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想退回购房定金,孙律师指导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后,被告看到证据后主动和解,退还购房定金》附法院调解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动拆迁安置纠纷——动拆迁安置补偿共有分割纠纷,拆迁公司告知动迁利益归赵某,原告不享有权利,缘何最终法院却判决赵某不享有权益,动迁利益归原告所有?》附法院判决书

  《孙侠律师成功案例之动拆迁安置纠纷——厂房拆迁补偿共有纠纷,厂房买卖合同如合同定性,是否有效?拆迁安置补偿款哪些属于共有?各有各理,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附法院判决书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