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晚上叫顺风车,不料要和醉汉拼车

2020/04/28 17:36:43 查看153681次 来源:陈海云律师

  前情梗概:

  乘客用嘀嗒出行乘坐顺风车出行,

  但碰到2件事:

  1.乘客自己的APP上从始至终显示是独乘,但中途却有其他乘客上车,怀疑司机是多平台或多账号接乘客,以赚取比正常拼车更高的收入,乘客认为这个安全隐患太严重,相当于出现了个“隐形人”,很难追踪监控;

  2.在行程结束后的半个小时,乘客依然接到司机打来的虚拟号码电话,因此乘客认为自己受到骚扰,认为虚拟号码保护机制也并不安全。

  问:目前是否有相关具体法规对独乘变拼车进行处罚?如何界定这种行为?

  答:首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6年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十六条对于车主违规收费、故意绕道的行为可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

  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也会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

  同时,《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驾驶员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并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或有关部门举报。

  我们也了解到,滴滴出行app对于该行为的处罚措施是:积极管控,一经查证提出警告,严重者暂停服务。

  嘀嗒出行app中,根据其平台《嘀嗒顺风车合乘公约v2.0》第三则第四项中第五款规定,车主不得私自多拼乘客,而经过和客服沟通,一经查实,平台会进行扣除车主的行为(满分12分)分3分的处罚。

  综上,目前对于驾驶员另载他人是法规所明确所不允许的,乘客可以向网约车平台公司举报,也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问:虚拟号码保护机制在法规上是否有对时长的相关规定呢?

  答:时长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社会的热点问题法律有滞后性的特点。

  关于个人信息泄露,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使用虚拟号码的app对于号码保护的时长如下:

  滴滴:从车主接单开始,该虚拟号码呼叫时效为24小时,24小时后对方拨打虚拟号码则无法接通乘客电话。

  嘀嗒:从车主接单开始,到客户确认下车虚拟号码失效,如果未点击确认下车,市内单为接单后4小时后失效,城际单为接单后12小时后失效。

  饿了么:从商户骑手接单开始,至订单完成后2小时失效。

  美团:从商户骑手接单开始,该虚拟号码呼叫时效为24小时,24小时后对方拨打虚拟号码则无法接通乘客电话。

  问:作为乘客,如果遇到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应该如何保留证据进行投诉或报警?

  答:如果遇到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首先需要保护自己的安全,不要激怒对方,在充足保护好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手段进行保留证据。

  此外,滴滴出行app有全程录音录像进行证据保留,如遇危险,可进行一键报警和向紧急联系人拨打电话发送消息的安全保障手段。

  嘀嗒出行app在上车时可选择录音功能,不会自动开启。如遇危险,可进行一键报警保障安全。

  陈律师温馨提醒,乘坐网约车应当注意:

  1、乘坐正规的出租车、网约车,不要随意搭乘黑车;

  2、乘坐司机后方的位置,司机更加不容易注意、观察到;

  3、乘车时应当注意行驶路线是否正确;

  4、独自乘车危险的话,将车牌、颜色告诉亲友,与亲友保持/假装保持通话;

  5、遇到网约车的一些违规行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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