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经营罪知名律师|哪些情况下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2020/05/02 11:10:04 查看1175次 来源:吴敏律师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个量刑幅度:1、情节严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实践中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主要有以下情形:

  1、未经许可从事非法经营行为,但审理期间相关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2、许可证到期但未被及时注销,在超期时间内经营的也不宜以非法经营罪处理。

  3、行为人有相关的许可证,但超范围和地域经营,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4、主观上没有经营谋利的目的,客观上虽提供相关的商品,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5、为了谋取差价利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但没有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6、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如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追诉标准,行为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亦不宜再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7、雇佣人员从事相关配送工作,但没有义务审查单位是否有经营许可证,也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明知雇主无证经营,不宜认定构成共犯,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8、租用或者借用他人可证经营的,没有扰乱市场秩序,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如果您遇到更到关于非法经营罪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吴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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