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书没读 学生遭遇天立天价违约金

2017/01/19 15:09:57 查看5009次 来源:颜福圣律师

没有在学校读过一天书,没有占用学校任何资源,就白白缴纳了9500元的“违约金”。7月29日,宜宾一家长燕女士报料称,宜宾天立学校所收取的退费违约金高于全省任何一所学校。

据燕女士介绍,今年5月中旬,她儿子参加了宜宾天立国际学校举办的“初升高”自主招生考试,被该校录取。

5月14日,燕女士到学校为儿子缴纳了一年的学杂费2.18万元,并与学校签订了《入学协议书》。但不久后,她儿子想去南溪县一中读高中。在征求儿子的意愿后,6月中旬,燕女士到宜宾天立学校办理退费事宜。

“不退不知道,一退吓一跳,学校竟然收取了9500元的违约金。”燕女士说,之前她的许多亲戚家的孩子也在成都、绵阳等地中学读书,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件,但其它学校最多收取3000元的违约金。

这 9500元的退费违约金到底是怎样算来的呢?燕女士称,天立学校负责人告诉她,学校高一年纪全年学杂费是2.18万元,其中1.9万元是一年的学费,每学期的学费为9500元。按照《入学协议书》上的退费办法,高中部的学生退费制度为:学生所退学费=实际缴纳的费用-9500×所读的学期数,不够一学期的按照一学期来计算,经核算学校方只能退燕女士1.23万元。

下午,记者致电宜宾天立国际学校负责人。一位姓伍的校长告诉记者,这个退费规定,是总公司制定的,在每个地方的执行标准都一样,对于家长提出的异议,他们将立即上报领导。

学校方收取的退费违约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记者咨询了宜宾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福圣。

据颜福圣介绍,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违约金的幅度一般不超过涉及金额的30%。按照教育管理行政规定,不管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学费的收取都是按照学期来缴纳的,即每个学期缴纳一次,该校该年级学费为9500元,那违约金最高不应该超过2850元(9500元×30%=2850元)。

如果该学校收取9500元的退费违约金,那这个违约金的幅度已经达到了50%,家长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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