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遗产律师解析: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

2020/05/13 15:57:23 查看1278次 来源:沙云翠律师

  在长辈去世后会留下很多财产问题,作为晚辈我们都会去进行继承这些财产,但是在继承过程中,有些财产是不能够继承的,那么有哪些财产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呢?

  接下来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遗产继承中不能继承的财产有哪些?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

  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他人的财产。

  不能继承的财产及权利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有: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因为人身权利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会因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故此不能由继承人继承。

  2.被继承人的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进行政治活动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通信自由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等。公民的政治权利也是随着公民的死亡而不复存在,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

  3.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

  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主要有: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的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鱼塘、果园、滩涂、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等。对企业的承包权、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的劳动权、财物代管权,接受他人遗赠的受遗赠权、扶养费、养老金、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的请求权,劳动工资的请求权,以及其他与工作或者职务相联系的经济待遇,如公费医疗、分配住房等等。这些财产权利也都是与被继承人本人密不可分的,被继承人活着便享有,一旦死亡便不复存在,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4.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1)国家、集体的财产,包括:国家、集体本身固有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保管的国家、集体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赠予国家、集体的财产。

  (2)其他个人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配偶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被继承人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家庭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发给被继承人亲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被继承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保险金、被继承人生前赠与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其他公民本身固有的财产。

  (3)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以上就是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可以继承的财产及其权利有哪些?如果您在生活中也涉及到财产继承、遗嘱继承等等纠纷问题,可以及时委托信凯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进行处理相关的法律案件,保障自己的利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