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

2020/05/21 15:57:14 查看1318次 来源:李静瑜律师

  二手车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姓名: ;

  品牌车型: ;

  车牌号码: ;

  车辆识别号: 。

  2.乙方对车辆进行实地检查并试驾车辆,乙方已了解车辆质量、技术状况、出险情况、违章信息等车辆状况。

  3.车辆已由甲方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乙方应当在车辆过户同时办理车辆保险更名手续,并缴纳后续车辆保险费。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过户手续费、税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后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3.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车辆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处理及赔偿、车辆维修保养、车辆保险承担、车辆年检等。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车辆价款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车辆价款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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