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男方出轨证据 可以起诉她净身出户吗

2020/05/27 15:00:59 查看1222次 来源:税务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律师解答;

  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签订婚姻忠诚协议时最经常使用的措辞或说法。

  婚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忠诚义务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协议。

  实务中,婚姻忠诚协议通常为如下几种:

  1、张三和刘梅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出轨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元。

  2、张三和刘梅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则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某房屋、某车辆均归另一方所有。

  3、张三和刘梅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出轨方应净身出户。

  因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在不违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法有效。若夫妻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则可以依据《婚姻法》要求另一方履行忠诚协议约定,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或是主张依据忠诚协议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前述1、2两种忠诚协议一般都会被认定是有效的,如此即可大大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第3种的“净身出户”指的是离婚且不能分得任何财产,这就包含了“净身”的财产约定和“出户”的离婚人身约定。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净身出户”约定则限制了出轨方的离婚自由。因此,这种约定是有争议的。

  实务中,各地法院对“净身出户”亦是态度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财产部分约定有效,而对于人身关系部分的“出户”约定则无效,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净身出户”主张分割财产。但更多的法院是认为因其涉及限制离婚自由,对该协议不予受理或是直接认定无效。

  因此,倘若夫妻之间为了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意欲订立“忠诚协议”的话,应当在协议中就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予以明确,约定具体赔偿数额,或是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案等,避免仅通过流行语“净身出户”来做约定,否则可能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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