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合同律师解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2020/06/09 14:35:01 查看1205次 来源:沙云翠律师

  合同诈骗在日常生活中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扰乱市场秩序、而且造成的纠结纠纷极难识别,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罪是如何构成的?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呢?

  接下来北京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条件: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合同诈骗行为表现形式?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二、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专业合同律师为您整理的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关于合同诈骗的相关问题或者比这个情况复杂,可以联系北京专业合同律师为您处理相关的法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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