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汉:如何提升取保候审成功率?

2020/06/24 19:08:10 查看951次 来源:王盛汉律师

  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取保候审虽然与被判处无罪、罪轻及适用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成功取保候审无疑是当事人、委托人所极其希望达成、辩护律师努力追求的目标。从某种程度上讲,成功取保候审是满足当事人、委托人愿望的一种需要,也是律师辩护能力和辩护技巧的体现。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体会,试谈如何提升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与同行同事共勉:

  第一,要多与当事人协商配合。

  很难说一个拒不交待案件事实、认罪态度极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在初次会见并进行法律辅导时,应分析不逮捕(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与之进行沟通,协商,征求其意见,取得其配合。有时还应创造条件,如立功、坦白、取得被害人谅解、退赃退赔等,以体现一个好的认罪态度,争取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肯定和理解。

  第二,要及时申请并可多次申请。

  作为辩护律师,在了解基本案情后,依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基本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在第一次会见被拘留的当事人后二、三天,就应拿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及时提交给办案部门。有人认为,侦查初期就提交取保候审意见为时尚早,这时证据都还没有固定,办案部门很难同意取保候审,但笔者认为,出于案情的具体实际,第一时间申请非常有必要。如果辩护律师初次提出,办案部门不同意取保候审也必然会有所考虑。如果律师的申请意见不够深入、全面,之后完全可以继续以辩护意见等形式补充提出要求,形式不限、时间不限,次数不限。

  第三,要力求说明案件“特质”。

  申请取保候审,多是以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个理由,而仅仅说明、论证这一点是不够的。要使得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必须根据掌握的情况,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法律上的分析,体现案件的“特质”。如:案子可能的发展方向会因证据难以固定使得办案时间拖延;关键证据不能取得而成为疑案、被不起诉或被判无罪;处罚结果可能是判处短期刑罚、缓刑等等,这样,取保候审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强。

  第四,要多从办案角度找“痛点”。

  在符合取保候审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与办案人员及办案部门的刑事司法理念、司法习惯是息息相关的。找准其“痛点”,有针对性地分析、论证,取保候审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如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对是否“构罪”有压力,如果存在不“构罪”的可能,同意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很大。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不会有证明“构罪”的压力,但本来不该批捕的同意批捕了,对他来说就是一个错案。所以,只要说明案件可捕可不捕,检察官不同意批捕的可能性就很大。审判阶段,当事人多是在逮捕羁押状态下,承办法官主要考虑的是会不会出现“刑期倒挂”,如果这种可能性存在的话,其同意取保候审申请是当然的选择。

  第五,要多与办案人员交流。

  取保候审申请采用口头与书面相结合是比较理想的方式,即口头向办案人员提出并陈述理由,书面材料由办案人员详细研究或呈请领导看。与办案人员的交流可以是逐步的,也可以是简单的三、五分钟或一个电话。多次、反复与办案人员交流,提出申请会有两个效果,一是办案人员感觉律师非常负责任,另一方面办案人员受到提示,终会加以考量或向领导反映。当然,必要时,特别是在案件较具疑难时,律师同办案人员的领导直接进行沟通,反映意见,也是取保候审申请的好方式。

  总之,为当事人利益考量,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集聚多方力量、运用各种智慧,力求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综合效果,不可随行就市,简单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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