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短短两天办结解除查封

2020/06/25 19:07:08 查看1184次 来源:陈泥均律师

  这起案件是2019年洛阳的一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为原告)起诉重庆的一家公司(以下简称为被告),双方经过多轮磋商,达成了分期支付协议,被告在2020年3月20日已经支付全部款项,履行了协议确定的义务。原告收款后,早早将申请交给了法院,这次疫情来的突然,很多工作没有及时办理。

  公司最近几天在办理银行贷款时,被告知厂房被查封,无法正常给予贷款,这将导致几千万的贷款下不来,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2020年6月22日晚上19点40分,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法院的人都下班了,我接到公司的电话之后,立即与洛阳法院的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办理解除查封材料、手续。疫情原因,法官到省外出差需要报备,我们沟通了多种方式。时间比较紧急,我首先通过系统操作,系统实现不了解除查封,我们再考虑跑现场或邮寄等方式来解除查封。系统操作是新模式,案子也不是执行案件,比较特殊。没有这样办理过,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我也积极联系洛阳法院、河南省高院、重庆高院、永川法院,最终在2020年6月24日下午14:30成功解封(从2020年6月23日计算到2020年6月24日下午,不到两天的时间)。这次得到了单位的认同,也感谢承办法官的支持(借用她的一句话,法律人都不容易)。

  在这里想告诉企业家们,你们如果需要贷款,在贷款之前一定早日了结案件,否则可能导致你们的银行贷款无法下放,影响你们的公司经营。其次,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尽职尽责。律师的专业能力,不局限于其法律知识的专业,还有沟通、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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