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哪些?

2020/07/10 18:14:39 查看1371次 来源:王海英律师

  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但也不全都是绝对的,有些股东可能会为了自己的私人的利益做出相应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哪些?今日王海英律师就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都有哪些为我们解读相关方面的问题。

  一、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哪些?

  在公司当中,有的股东可能滥用公司的权利,这可能构成违法的。

  公司股东应该遵守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和公司的章程,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不能够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能够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了损失的,应该依法进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逃避了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的,应该对公司债务进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权利被侵害的救济

  1、直接诉讼

  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的章程,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的章程的,可以在做出决议后的60日之内请求法院撤销。

  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股东如果认为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或公司的章程,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可以向法院进行提起相关诉讼。

  不能行使查阅权。《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知情权主要是体现在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的章程、会议的记录、财务的会计报告和账簿等。

  股东如果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持反对的意见,而决议又具有以下的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通过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份:公司连续五年不能够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五年连续的盈利,并符合本法相关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派生诉讼

  派生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之所以确定这样一个制度,是因为公司往往被大股东所进行控制,实际上就是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从而谋取个人的利益,他们是不会让公司对自己进行提起诉讼的。

  三、公司破产股东要坐牢吗?

  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股东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是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股东在依照有关的法律和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之后,对公司的行为将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股东是依法享有资产的收益、参与重大的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的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的章程可做其他的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都有哪些”的相关解读,王海英律师对此特别做出如下的表示,股东损害公司的情形有很多,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一一的列举。只是规定了损害公司利益的时候需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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