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诈骗九万多元“90后”女子获刑三年

2020/07/24 16:38:05 查看1244次 来源:李国蓓律师

  据悉,易珊珊曾在某服装公司做业务员,2019年6月因工作原因结识了本案被害人曹羽(化名)。曹羽从事布料中介工作,常需购买大量布料。2019年10月,易珊珊看到他人在QQ空间发布的出售17吨布料的信息后,想到一条从曹羽手中骗钱的“妙计”。

  易珊珊首先通过QQ与布料商取得联系,表示愿意购买那17吨布料。同时,她在QQ上联系曹羽,声称手中有布料可以出售。可实际上,易珊珊并未与布料商谈妥购买布料相关事宜,也并未买到这批布料。为了迷惑曹羽继续“套现”,易珊珊还注册了一个新的微信号“苏某红”,并用微信加上了曹羽。“苏某红”告诉曹羽,自己是易珊珊的朋友,易珊珊手上确实有很多布料,正在寻找买家。

  就这样,易珊珊一人分饰两角,以自己本人和“苏某红”的身份不断与曹羽周旋。从2019年10月10日到2019年10月31日,短短三周内,易珊珊先后六次以“收取货物定金”、“进货资金不足”、“支付货物高速路费”、“支付货物运费”、“借钱还信用卡”等名义从曹羽处骗取钱财,每次2000元到30000元不等,共计骗得92500元。其中10月31日那次,易珊珊告诉曹羽,自己有位叫“苏某红”的好友,她的老公出车祸去世了,自己需要借钱以支付“苏某红”老公的丧葬费。而曹羽通过微信向“苏某红”求证后,不疑有假,当天就给易珊珊转了25000元。

  骗到手的9万多元,都被易珊珊用于偿还其他欠款了。眼看谎话越说越多,曹羽一次次催要布料,可易珊珊哪来的布料发给曹羽?明白纸终究包不住火,易珊珊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归案后,易珊珊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赃款7万元。而另一头的曹羽,一直等到公安机关找到他,请他配合调查,他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珊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易珊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易珊珊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量被告人易珊珊的犯罪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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