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这篇文章,借款时你会心安些

2020/07/31 11:36:28 查看1031次 来源:唐山律师

  现实中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看似简单,但实际上蕴含着多重法律关系需落实,其复杂程度远比想象中高。实践中就出现,返还借款的诉求被法院部分支持、甚至驳回的情形。而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绝大多数是作为原告的债权人忽视证据固定,或随意出示证据所致。

  一、民间借贷离不开借条

  (一)借款事实别写错

  借条是证明借贷发生的直接证据,因此借条写明借贷发生的基本情况至关重要。例:某某基于何种缘由向某某借款,某某现收到某某出借款XX元。如此可免除债权人对借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利息约定别超额

  债权人若需债务人支付利息,那就在借条中约定利息标准。但利息标准并非肆意约定,否则就可能演变成“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法律所保护的利息标准在月息2%以内。当然,基于情谊不约定利息也是可以,这并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

  (三)还款期限别超期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据此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四)其他条款别忘约

  送达条款在民间借贷中并不常见,但很重要。若借条有设定送达条款意味着将来涉诉司法机关仅需向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过文书便视为送达完成,这对案件尽快审结,债权人尽早通过司法程序挽回损失有现实意义。否则若无法送达就需经过数月登报公告送达程序。

  同样,违约条款设定能让债权人有效减损。若违约条款有约定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等内容,那法院会认为该费用属维权支出,并判处债务人承担该费用。简言之,债权人将来请律师打官司花费也可向债务人追讨。

  二、有借条无借款可不行

  近些年虚假诉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司法机关在审查民间借贷案件时格外审慎,除会审查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也会审查实质要件。即借贷双方资金是否真实产生、借贷资金性质、是否有套路贷等违法行为。

  举例之,司法实践中就曾出现当事人利用自身的社会优势,在项目合作投资失败后将亏损,通过签订借条方式恶意转嫁给其他投资者,让其他投资者为其投资亏损买单。而上述方式不仅阻碍正常商业交往,也涉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司法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过程中通常会对借贷款项来源、款项性质、偿还情况、借贷利息等多方面调查落实案件事实,而不再单纯依据银行流水及借条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

  三、留存借条范本以备不时之需

  生活中常有人咨询本人,借条要如何书写,才能有效保护自身权益,因此,我们在本文提供下列借条范本,供大家参考使用:

  借 条

  兹向张三借到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归还,期间每月利率1%为伍佰元整(500元),并在每个月10日之前支付。如逾期未还的,则在张三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李四承担!

  借条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为能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恐口无凭,特立此据!

  借款人: 李四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注: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其签署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借条最好由借款人全篇手写。

  结语:借贷关系在民间时常发生,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贷双方感情不假,互助于江湖日后可能变为佳话。可若双方因借贷导致感情变质,那做好证据保存,还原事实,让法庭作出裁决,通过法律维护权益,也不乏是种不错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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