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私了是否可行?有什么影响?

2020/08/06 11:10:17 查看914次 来源:杜勇律师

  由于司法的程序性,有一些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规避法律、追求效率选择“私了”来解决纠纷,这里所说的私了,即签订协议,达成共识,解决纠纷。但是川恒律所表示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私了是一种欠缺法律依据、私自处理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其结果不仅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反而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私了呢

  不可以私了,刑事案件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私下协商赔偿获得谅解,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私了行为的影响

  刑事私了行为是指违背我国《刑法》及立法精神的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刑事私了行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加害人和被害人共同参与的违法行为,两者之间签订的协议也只是以合法形式来掩饰非法目的。

  刑事私了行为对我国法治权威性和公正性造成负面影响。为完善对刑事私了行为的法律规制,应对轻微刑事案件私了行为进行合法化,将刑事私了行为纳入从重处罚情节,并承认刑事私了行为中民事赔偿部分。

  刑事私了行为影响法律权威和公正。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非法利益的驱动下,往往选择采取刑事私了行为逃避诉讼制度,这种处理方式与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相悖,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的范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权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川恒律所表示刑事私了行为涉及的案件均属于公诉范畴,而双方当事人以“私了”的方式处理是对我国法律权威的一种蔑视,是不遵守我国相关法律的体现。

  刑事法律规范的强行性和禁止性,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其上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任何违反刑法的行为都要受到国家的追究,无论谁都不例其外。川恒律所表示处理此类案件关键在于确定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即是确定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时的内心效果意思。因此签订“私了”协议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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