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时间段建的无证房可以办房产证了!超出的面积按规定处理后也可以!

2020/08/12 14:32:09 查看1190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相信一些农民朋友家里的房子存在以下这些的情况:家里儿子到了结婚年纪,没有分户的情况下,在旁边占地新修了一个房子;觉得房屋破损严重,自己翻修扩建了50平米......

  这些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使用的土地,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进行确权,拿不到房产证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然资源部最近发布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中,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问题,规定在以下这些时间段建的无证房,是可以确权办理房产证的!

  一.1982年之前建造的房子,不管面积多少都可以确权办证!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才规定了农村建房面积。因此,在此之前建造的房子,其所占面积是不管是多少,都属于合法。只要在此之后,房子没有再扩大面积,那么是可以按照现有实际面积进行确权办证的!

  二.1982年-1987年之间建造的超面积房子,按规定处理后也可以确权办证!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这期间建造的超面积房子,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可以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办证!

  三.1987年后建造的房子,实际确权办证的面积只能是当地规定的面积!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造的房子,超过批准面积建设的,不予确权登记。超出的面积,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今后分户建房或面临拆迁、改建等,将能够按照规定处理,但实际确权的面积只能是当地规定的面积。

  即明在这里提醒大家,只要房子确实是在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上建造的,不存在违法用地、严重违反城乡规划且难以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就应当秉持尊重历史、照顾老百姓现实生活情况的原则,予以确权办证。这也体现了国家过于老百姓土地权益的保护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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