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类型的界定

2020/08/15 09:25:24 查看1058次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商业秘密类型的界定

  1、技术信息

  

  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信息

  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方面的信息。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 》

  商业秘密的定义 第十条: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

  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5、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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