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帮大家代购点东西,怎么就被判刑了呢?

2020/08/17 14:03:59 查看1163次 来源:史玉靖律师

  如今的朋友圈

  简直就是代购们的天堂

  每个人的手机里

  总有那么一两个代购

  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

  你所看到的代购可能涉及犯罪

  代购赚了1万多元,被指控非法经营

  网店店主盛某某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在淘宝网店“海外代购超市”购进隐形眼镜和美瞳。

  然后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向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并留下淘宝、微信店铺信息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

  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海外代购踩法律雷区,罪名涉及多项

  其实因代购而被指控非法经营的,类似的事件已发生多起:

  案例

  浙江一家做海外代购生意的包店老板杨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宁波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5万元。

  2014年9月,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六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认定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53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这几年代购现象遍地开花,“入罪”的也就会多了起来,而分析案件类型可以发现,“海外代购”卖家可能会涉及的罪名包括了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

  代购不等于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代购”不等于“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若网上代购者故意逃避海关检查,或者以自用的名义通过海关检查,但实质上用于销售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均属于逃避关税的行为,涉嫌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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