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外卖,需要担刑责!

2020/08/21 14:40:33 查看4121次 来源:杨权法律师

  【基本案情】2020年3月3日-17日间,Z某先后多次至武进区某小区门外,采用趁人不备、顺手牵羊的方式,分七次窃得多名被害人放于外卖架上的外卖(含香蕉、香菇菜包、奶酪包、发酵乳、胡萝卜等),涉案总价值为人民币608元。2020年3月17日,受害人W某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Z某传唤至当地派出所,并于次日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律师分析】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详参邓卫卫、雷雨波、于跃、张世琦编著:《罪名·立案·量刑》第327页,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3月第1版)本案中,Z某盗窃外卖的金额虽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但是其在一个月内实施七次盗窃行为,已经构成多次盗窃。为此,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司法实务中,盗窃数额虽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罪量的事实。

  【律师建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们居家减少外出次数,就餐也多有不便,有一部分人就选择了通过外卖平台点餐。各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防疫工作,会在小区门口专门设置外卖接收点,这也是为了方面业主取外卖着想。对于外卖小哥送到的物品,业主未必能第一时间到外卖接收点领取,这就给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当然,这并不是业主、物业公司或者外卖小哥的过错所致。作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我们也都应该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每一份外卖的金额也许不大,但是多次窃取他人外卖也会构成刑事犯罪,切莫因贪这一点小便宜而被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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