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

2020/08/29 10:32:52 查看1139次 来源:孙术校律师

  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最长六十日,劳动仲裁可结案;

  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至于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能拿钱,这个不好说,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否则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三、《民事诉讼法》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有一定相关的经济纠纷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纠纷的话,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该案件进行相关的调查,然后开庭进行裁决。裁决完毕之后,再根据相关的判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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