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09/11 12:49:54 查看1102次 来源:邓珍律师

  申请人可以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时候我们官司打完了,生效的文书也拿到了,但是对方拒不履行,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今天我们讲讲,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机构。

  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劳动仲裁的案件,当事人拿到仲裁裁决书后,双方都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申请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是仲裁的案件,申请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是法院审结的案件,申请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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