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离婚怎么判?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09/21 15:48:54 查看1173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相信很多人都有至少一张信用卡,它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信用卡也是属于一种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可能是属于共同的债务,如果夫妻要离婚,对于信用卡债务的分割首先就要解决,那么如果信用卡欠款离婚怎么判呢?

  一、信用卡欠款离婚怎么判

  信用卡欠债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用于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的活动产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己承担。

  二、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等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

  (1)非债务方的夫或妻在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

  (2)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综上,信用卡使用虽然非常的方便,但是还是不要过度,要及时的还款,如果欠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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