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履行期一般多久?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2020/09/24 17:27:47 查看1253次 来源:姚平律师

  许多人走上离婚这一步,难免会面对离婚财产分割这一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履行期以及如果想要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履行期一般多久

  财产分割履行期是多长时间,要依据财产分割的方式而定,协议分割的,按协议书约定的期限,离婚判决的,按判决书载明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样才生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存在欺诈等情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履行期和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事项的内容,如果要办理离婚财产分割,还是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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